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赴美国培训团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科发人函字〔2015〕8 号

院属各单位:
经调查核实,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的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长光所)“4m量级高精度平面反射镜加工检测技术培训”项目,在美国培训期间因科研工作需要,参训人员根据外方建议,在未向我院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报告的情况下擅自临时调整培训日程,于2014年12月4日-5日访问了位于夏威夷Mauna Kea的Gemini望远镜、Keck望远镜和Subaru望远镜,并与上述望远镜工作人员进行了学习交流。另因签证和机票原因,该团组未经批准擅自延长了境外停留时间(4天)。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因公临时出国及出国培训的有关规定。为严肃出国培训纪律,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要求,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消长光所2015年度由院支持的涉及境外培训的所有项目;
二、对团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三、退还本次境外培训的所有费用,培训所有费用均由参2
训人员个人承担; 四、长光所要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本单位出国培训人员的政治纪律、培训纪律和外事纪律教育,防止今后类似事件的发生。 院属各单位要以此为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和出国培训的新精神、新要求,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强化对出国(境)培训团组和参训人员的培训纪律教育,建立和完善对培训团组全过程动态跟踪指导,加强对本单位培训团组的境外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出国(境)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中国科学院人事局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