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王玉建严重科研不端行为及其处理情况的通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现将王玉建严重科研不端行为及其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科研不端行为概要
王玉建,男,1980年10月出生,博士。2010年11月起进入成都生物研究所工作,曾任副研究员。2014年12月获得该所“青年研究员”称号。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挂职兰州理工大学副校长。2018年6月因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存在不端行为接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调查。
监督委员会查明:王玉建自2014年以来,分别依托成都生物研究所、兰州理工大学和四川大学申请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所有项目申请书均存在隐瞒、编造和篡改信息等问题。
2018年11月1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王玉建严重科研不端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撤销其获资助项目,追回已拨资金;撤销其2018年的4项项目申请;取消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7年。这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所规定的学术处理中最为严厉的措施。
二、我院开展二次核查的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14日,院科研道德委员会会议审核了成都生物研究所基于基金委学术处理之后所做出的相应处理决定。委员会认为:王玉建不端行为性质恶劣,研究所相关处理措施失当、惩处力度不够。决定约谈该所负责人,并将有关情况向院党组报告。
2019年1月4日,中科院党组会议听取了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关于该例严重科研不端行为及处理情况的汇报,决定责成院监审局、人事局就王玉建的人事档案和申报荣誉等情况开展专项核查。
专项核查发现,王玉建在申报院“西部之光”、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和研究所“青年研究员”时,在履历、申报材料中还存在大量虚假不实的情况,情节严重。
三、我院处理决定
基于以上情况,我院对王玉建严重科研不端行为作出以下处理:撤销其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西部之光”人才称号,收回相关资助经费;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劳动人事关系。
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要求院属各单位在最近一段时间内,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中开展一次学习贯彻《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活动。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学风建设。委员会希望全院科技工作者能从该案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推动科技创新跨越发展、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征程中,牢记责任使命,恪守科研诚信,守护科学精神。委员会倡导全院科研人员共同努力,发扬我院唯实求真、严谨规范的良好学风,倡导耐得寂寞、潜心治研的学术风尚



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
(代章)
2019年3月15日